中国GB 41700-2022电子烟检测标准

日期:2022-10-18 点击:715
为保护消费者利益,规范电子烟产业发展,继《电子烟管理办法》实施后,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1700-2022也已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标准实施后,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提供。这意味着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步入新阶段。

电子烟GB 41700-2022 部分技术参数:

电子烟烟具通用安全设计应符合GB 4706.1的要求;

电子烟烟具电磁兼容性能设计应符合GB 4343.1的要求;

与口腔、雾化物和电子烟释放物接触的材料选用应符合GB 4806.1、GB 4806.3~GB 4806.11的要求;

不与口腔、雾化物和电子烟释放物接触的材料选用应符合GB/T 26572(中国RoHS限值要求标准)均质材料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雾化物应含有烟碱;

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应符合SJ/T 11796的标识和安全要求;

应使用烟草中提取的烟碱,纯度不应低于99%(质量分数);

雾化物添加剂允许使用附录A中的101种添加剂,并设置了最大添加量;

使用电子烟烟液的电子烟烟具和烟弹应具有封闭结构,防止人为填充;

使用电子烟烟液的电子烟烟具和烟弹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不应出现漏液;

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

雾化区域温度不应高于350 ℃;

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

烟碱释放量要求每口释放量不应高于0.2mg;

对雾化物中的杂质和污染物2,3-丁二酮、重金属和砷提出了限值要求;

对电子烟羰基化合物中的甲醛、乙醛、丙烯醛、2,3-丁二酮的每口释放量提出了限值要求。

GB 41700-2022测试项目:

除此之外,针对出口到欧盟的电子烟相关的有害物质、包装材料、电磁兼容、电池安规、电池运输安全、安规能效以及欧盟烟草指令2014/40/EU要求,如您有电子烟产品需要办理GB 41700-2022质检报告,可以随时联系东莞精锐检测机构,我司可以提供一站式的解决方案和产品检测服务和出口CE认证FCC服务。


PTS Testing Service精锐检测设立的实验室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ISO/IEC 17025认证和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的资质认可,成为美国CPSC政府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精锐检测机构所出具的电子烟质检报告在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成员国和亚洲与太平洋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成员国内获得互认。凭借技术实力和专业服务,赢得了众多国内外客户的支持和信赖。电子烟检测报告获得广泛认可,具有较强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