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65关于BPA检测限值要求

日期:2023-10-12 点击:667
近期,又一例关于BPA和解协议判决产生了,其针对的产品是主要成分为聚酯纤维,并含有氨纶的运动衫。该判决中的禁令包括以下内容:如果产品故意添加了BPA,或产品中BPA含量超过10ppb,则判定为该产品含BPA;而且BPA不可被任何其他双酚类物质(如BPS)代替。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生产产品,或者使用如下的警告标签:

对于这类运动衫产品,BPA的接触途径是在穿着衣服时直接通过皮肤被皮肤吸收,在接触或处理这些衣服后通过手口接触摄入。

BPA和其他双酚类物质通常用作涤纶和聚酰胺纺织品的染料固色剂。BPA还可以用于生产阻燃剂和PVC生产。此外,BPA也可用于氨纶生产的抗静电性能。

什么是加州65?

加州65提案即《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质强制法令》,1986年11月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颁布施行,旨在保护加州市民及加州当地饮用水资源免受具有致癌、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污染,同时,以警告标签的形式告知加州公民有关暴露在他们所购买的物品、家里的或工作场所中的化学物质或释放进环境的化学物质的危害。

加州65清单

加州65主管部门OEHHA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已知的可导致癌症或生殖毒性的化学品清单”,业内称为加州65清单,目前已经有近千种化学物质被公布。
企业如有使用该清单中的物质,则必须给予“清晰且合理”的警告标签,否则相关企业必须用科学的数据来证明其物质浓度在消费者正常使用过程中摄入量小于安全港水平。

加州65和解协议

加州65本身并未对有害物质设定限值,只有安全港水平,而安全港水平需要大量的毒理学数据支撑。当个人或团体质疑某产品中的有害化学物质超过安全港水平并提出诉讼,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裁决结果。

目前,加州65对于产品中有害物质的管控,往往是参考已有的针对此类产品的诉讼案或和解协议,达成针对某类产品中某些物质的限量要求以及标签信息。


PTS Testing Service 精锐检测可以为全球各地的企业及跨境电商提供产品认证检测服务, 包括CE(LVD/EMC/RED/RoHS/REACH/EN71)、CPC(CPSC/CPSIA/ASTM F963/Ca Prop 65/FCC/UL)、CCPSA(SOR/2011-17)、AS/NZS ISO 8124、GB6675、LFGB、FDA、POPs、TSCA、TPCH、PFAS、PAHs、SCCP、GB 4806、GB 18401、GB 31701、QB/T 1333、QB/T 2155、甲醛、偶氮、致癌致敏染料、有机锡、邻苯二甲酸盐、重金属、镍释放、盐雾腐蚀、高温老化、成分分析、质检报告。我们的服务行业广泛, 包括玩具, 饰品, 手表, 眼镜, 皮革制品, 鞋类, 箱包, 手袋, 服饰, 纺织品, 家具, 灯具, 电子电器, 汽车零部件, 美容化妆品, 护理按摩产品, 成人情趣用品等日常消费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