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AB 1817号法案管控纺织品PFAS

日期:2022-09-28 点击:924

2022年9月1日,美国加州正式发布AB 1817号法案,并将其纳入加州《健康与安全法》第104节的第3部分的第13.5章,该法案要求从2025年1月1日起,禁止制造、分销和销售含有PFAS的纺织品,除非另有规定,并要求制造商在去除纺织品中的受管制PFAS时使用毒性最小的替代品以符合这些规定。同时该法案要求纺织品制造商向在该州提供产品销售或分销的人员提供合规证书,说明纺织品符合这些规定并且不包含任何受监管的PFAS。精锐检测专业提供PFAS认证检测服务,并可出具权威第三方PFAS认证检测报告。


美国加州AB1817法案主要内容如下:

a) 适用范围:

纺织品是指家庭和企业中经常使用的纺织品,包括但不限于服装、配饰、手袋、背包、窗帘、浴帘、家具、室内装潢、床上用品、毛巾、餐巾纸和桌布;

以下产品除外:

1、地毯和垫子;

2、含有 PFAS 的处理剂,用于加工后的纺织品或皮革;

3、车辆、船舶、飞机的组成部分;

4、用于工业应用的过滤介质和过滤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化学或制药以及环境控制技术;

5、用于实验室分析和测试的纺织制品;

6、体育场遮阳用纺织品或其他建筑的织物结构。


b) 管控要求:

1、纺织品中禁止有意添加PFAS;

2、纺织品中PFAS的含量不得等于或高于以下阈值:

从2025年1月1日起,100ppm(以有机氟计)

从2027年1月1日起,50ppm(以有机氟计)

c) 豁免:

1、从2025年1月1日起,用于严重潮湿条件的户外服装,如用于近海捕鱼,近海帆船,白水皮划艇和登山的外套。如附有清晰易读且易于识别的信息披露“用PFAS化学品制成”(“Made with PFAS chemicals”)的声明,则可以销售至2028年1月1日前。

此前,加州已发布正式法案,如AB 1200法案和AB 652法案,要求从2023年1月1日起,禁止分销、销售或提供含有管控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食品包装和青少年产品,并额外要求制造商在替换食品包装中的PFAS时使用毒性更小的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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