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全氟羧酸类化合物PFCA检测服务

日期:2022-09-26 点击:672

2021 年 8 月 4 日,欧盟修订 REACH 法规附录 XVII(REACH 附录 17 限制物质清单),开始管控全氟羧酸类化合物PFCA。全氟羧酸类化合物PFCA为全氟类化合物中的一类物质,全氟化合物具有持久性、远距离迁移性、毒性和生物累积性,且目前在全球范围内的许多动物和人体血液样本中检测到了全氟化合物的存在。全氟类化合物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已经引起了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广泛关注,越来越多的全氟类化合物纳入或即将纳入到法规的管控。精锐检测专业提供 PFAS?PFOA ?PFOS?PFHxS?PFHxA?PFCAs检测认证服务。

PFAS(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

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由数千种物质组成,由于其含有极其稳定的碳氟键,使得此类物质具有很强的化学稳定性、表面活性、优良的热稳定性和疏水疏油性,被广泛的应用于工业生产和生活消费领域。PFOA、PFOS、PFHxA 、PFHxS 等都属于 PFAS。
 
PFOS

自 2009 年以来,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衍生物已被纳入国际《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国应采取措施以消除此物质(注意:对于企业应符合产品销售国家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国家法规)。欧盟 2010 年将 PFOS 纳入到欧盟 POPs 法规,全氟辛烷磺酸及其衍生物也已经在欧盟管控超过十年。
 
物质信息:
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衍生物 C8F17SO2X(X = OH,盐(O-M+)、卤化物、酰胺和其他衍生物、包括聚合物)。
欧盟 POPs 主要管控要求:物质/混合物≤10ppm,物品<1000ppm,纺织品或带涂层的材料<1ug/m2
 
PFOA

物质信息:

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包括:
(i)全氟辛酸,包括支链同分异构体;
(ii)全氟辛酸的盐类;
(iii)就《公约》而言 PFOA-相关物质是指任何可以分解产生 PFOA 的物质,包括任何碳链结构含有支链或直链的全氟庚烷基且具有(C7F15)C 作为结构要素之一的物质(包括盐类和聚合物)。
 
以下物质不属于 PFOA 相关物质:
(i)C8F17-X, X = F, Cl, Br;
(ii)具有 CF3[CF2]n-R’结构的全氟聚合物,这里的 R’可以是任何官能团, n>16;
(iii)含 8 个及 8 个以上碳原子的全氟羧酸(包括它们的盐类、酯类、卤化物和酸酐);
(iv)含 9 个及 9 个以上碳原子个数的全氟烷基磺酸和全氟膦酸(包括它们的盐类、酯类、卤化物和酸酐);
(v)本附件中所列的全氟辛烷磺酸及它的衍生物。
 
欧盟 POPs 主要管控要求: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 PFOA 及其盐含量小于等于 0.025mg/kg;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 PFOA相关物质单项或总和≤1mg/kg。
 
PFHxS

PFHxS 及其盐已经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列入 SVHC 候选物质清单。挪威已经提出在 REACH 法规限制篇中管控 PFHxS 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提案,2020 年 6 月 17 日欧盟发布消息称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SEAC)支持此提案,关于 PFHxS 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限制将由欧盟委员会做出最后的决定。此外,此类物质也正在被考虑加入《斯德哥尔摩公约》,如被加入则需在全球范围内淘汰此类物质。

物质信息:

全氟己基磺酸 (PFHxS)(支链和直链)及其盐和相关物质
a. 全氟己烷磺酸具有 C6F13SO3H 结构,和盐及其任何组合;
b. 具有直接连接到硫原子上的全氟烷基 C6F13- 的任何物质。
 
REACH 限制篇提案主要管控要求:物质本身不得制造或投放市场;作为其它物质的组成、混合物、物品中 PFHxS 及其盐含量<25ppb,PFHxS 相关物质总和<1000ppb(注意此管控要求应以 REACH 法规修订指令正式文件为准)。
 
PFHxA

德国已经提出在 REACH 法规限制篇中管控 PFHxA 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提案,2020 年 3 月 25 日欧盟已就此物质的限制展开为期 6 个月公众评议,一旦评议通过则将会被纳入到 REACH 法规限制物质列表。

物质信息:

十一氟己烷磺酸 (PFHx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
(a)PFHxA 相关物质(包括其盐和聚合物)具有链接到其它碳原子上的直链或支链 C5F11-的全氟戊基的化合物;
(b)PFHxA 相关物质(包括其盐和聚合物)具有直链或支链 C6F13-全氟己基。
 
不包括以下物质:
(a)C6F13-X,其中 X = F;
(b)C6F13-C(= O)OH,C6F13-C(= O)OX′或 C6F13-CF2-X′(其中 X′=任何基团,包括盐)。
 
REACH 限制篇提案主要管控要求:物质本身不得制造或投放市场;作为其它物质的组成、混合物、物品中 PFHxA 及其盐含量<25ppb,PFHxA 相关物质总和<1000ppb(注意此管控要求应以 REACH 法规修订指令正式文件为准)。
 
C9-C14 PFCAs 

2021 年 8 月 4 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21/1297,修订 REACH 法规附录 XVII(REACH 附录 17 限制物 质清单),将原第 68 条“全氟辛酸(PFOA)”(已被移入欧盟 POP 法规)替换为“碳链上碳原子为 9~14 的全氟羧酸,及盐类和相关物质”。 全氟羧酸类化合物(PFCAs)属于全氟化合物中的一个类别,其中 C9-C14 PFCAs 属于 PBT/vPvB类物质,受到相关方的关注。
 
物质信息:

分子式为 CnF2n+1-COOH(n 可以为 8,9,10,11,12 或 13)直链和直链的全氟羧酸(即 C9-C14 PFCAs),包括他们的盐 类,及其对应的混合物; 具有结构通式 CnF2n+1-(n 可以为 8,9,10,11,12 或 13)的全氟基团直接连在另一个碳原子上的任何 C9-C14PFCA 相关 物质,包括他们的盐类,及其对应的混合物;具有结构通式 CnF2n+1-(n 可以为 9,10, 11,12,13 或 14)的全氟基团不直接连在另一个碳原子上的任何 C9-C14 PFCA相关物质,包括他们的盐类,及其对应的混合物。
 
本条款要求不包含以下物质:
—CnF2n +1-X,
(1)X =氟(F), 氯(Cl)或溴(Br);
(2)n = 9, 10, 11, 12, 13 或者 14。
—CnF2n +1-COOX'. X=任何官能团,包括盐类;同时 n>13。
 
REACH 限制篇主要管控要求:物质本身不得制造或投放市场;作为其它物质的组成、混合物、物品中 C9-C14 PFCAs 及其盐含量<25ppb,或者相关物质总和<260ppb。

精锐检测设立的实验室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ISO/IEC 17025认证和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的资质认可,成为美国CPSC政府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精锐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在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成员国和亚洲与太平洋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成员国内获得互认。凭借技术实力和专业服务,赢得了众多国内外客户的支持和信赖。检测报告获得广泛认可,具有较强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