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GS认证

日期:2022-07-25 点击:621

GS 的含义是德语"Geprufte Sicherheit"(安全性已认证),也有"Germany Safety" (德国安全)的意思。GS 认证以德国产品安全法(German Equipment and Product Safety Act,简称GPSG)为依据,按照欧盟统一标准EN或德国工业标准DIN进行检测的一项针对成品的自愿性认证,于1977年由德国劳工部颁布,是欧洲市场公认的德国安全认证标志。

GS 标志表示该产品的使用安全性已经通过公信力的独立机构的测试,符合欧洲标准和德国国家标准。GS 标志,虽然不是法律强制要求,但是它确实能在产品发生故障而造成意外事故时,使制造商受到严格的德国(欧洲)产品安全法的约束。所以 GS 标志是强有力的市场工具,能增强顾客的信心及购买欲望。虽然GS是德国标准,但欧洲绝大多数国家都认同。而且满足 GS 认证的同时,产品也会满足欧共体的 CE 标志的要求。和CE 不一样, GS 标志并无法律强制要求,但由于安全意识已深入普通消费者,一个有 GS 标志的电器在市场上往往比只取得普通认证的产品更具有竞争力。


谁有资格发 GS 证书?

GS认证不能自我宣告;颁发GS的认证机构必须得到德国联邦安全中心机构ZLS(Zentralstelle der Lander fur Sicherheitstechnik,简称ZLS)的认可。

(1) 德国认证机构:通常在国内知名的德国本土的 GS 发证机构主要有TUV RHEINLAND,TUV SUD,VDE等,是德国直接认可的 GS 发证机构。

(2) 其他认证机构:有些非德国认证机构如KEMA,ITS,NEMKO、DEMKO,SGS,UL等也通过其他方式获得了GS发证资格。

GS认证范围

GS认证标志适用的产品范围广泛,主要适用于与人直接接触的产品对于电气产品包括:

1. 家用电器,比如电冰箱,洗衣机,厨房用具等。

2. 电子玩具。

3. 体育运动用品。

4. 家用电子设备,比如视听设备,灯具。

5. 家用机械。

6. 电气及电子办公设备,比如复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电脑、打印机等。

7. 通讯产品。

8. 电动工具,电子测量仪器等等。

9. 工业机械、实验测量设备。

10. 其它与安全有关的产品如自行车、头盔、爬梯、家具等。

GS认证流程

1. 首次会议:通过首次会议,检测机构将或代理机构向申请者的产品工程师解释认证的具体程序以及有关标准,并提供将递交要求的文件表格。

2. 申请:由申请者提交符合要求的文件,对于电器产品,需要提交产品的总装图,电气原理图,材料清单,产品用途或使用安装说明书,系列型号之间的差异说明等文件。

3. 技术会议:在检测机构检查过申请者的文件资料后,将会安排与申请者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会议。

4. 样品测试:测试将依照所适用的标准进行,可以在制造商的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的任何一个驻在各国的实验室进行。

5. 工厂检查:GS认证要求对生产的场所进行与安全相关的程序检查。

6. 签发GS证书。


GS安全认证标志

1. GS标志,是德国劳工部授权TUV,VDE等机构颁发的安全认证标志。

GS标志是被欧洲广大顾客接受的安全标志。通常GS认证产品销售单价更高而且更加畅销。

GS 标志是在统一的标志旁边加注认证机构的名称或标识。


2. 欧共体CE规定,1997.1.1.起管制“低电压指令(LVD)”,GS已经 包含了“低电压指令(LVD)”的全部要求。所以,获得GS标志后,TUV 会例外免费颁发该产品LVD的CE证明 (COC),TUV Rheinland 97年后 的证书则在GS证书中包含了LVD证书。厂商申请GS的同时获得了LVD证明。

3. GS认证对产品和文件的要求:

- 产品要通过欧洲安全标准的型式实验。

- 产品结构要符合标准要求。

- 说明书(德文,英文)要符合标准。

- 按TUV要求准备的《结构图》、《电路图》、《零部件清单》等英文文件,产品测试将按这些文件提供的参数进行。

4. GS认证对工厂品保体系有严格要求,对工厂要进行审查和年检:

- 要求工厂在批量出货时, 要依据ISO9000体系标准建立自己的质量保证体系。工厂最少要有自己的品管制度,质量记录等文件和足够的生产、 检验能力。

- 颁发GS证书之前, 要对新工厂进行审查合格才发GS证书。

- 发证书后, 每年要对工厂进行最少1次审查。 无论该工厂申请多少个产品的TUV 标志, 工厂审查只需要1次。

办理GS认证需提交的资料:

1. 零部件清单

- 填写零部件清单标准格式表格

- 此清单包括所有零件之产品型号、生产厂家、零部件编号及有关参数(电流、电压、功率、阻

燃等级等)。

- 对于具有安规认证的元器件,例如:电源线、插头、开关、温控器、保-险管等,请提供欧洲认证证书复印件。与安全有关之零部件,如未具有安全认证,请提供技术参数,包括产品型号、生产厂家、额定电流、电压、工作温度等,以便由我方进行随机测试。

2. 与食品接触部件(如有)

- 请提供权威机构对该材料(塑料、涂层等)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文件。

3. 铭牌

- 德文,按我方提供样稿,丝印或用PVC不干胶,贴于产品指定部位。

4. 电路图

5. 线路板图

- 请标注实际尺寸

6. 德文说明书

7. 最终定型样品

- 2-4个/型号(按实验室要求准备)

8. 爆炸图(分解图)

GS认证工厂检查的要求

1. 质量管理

1.1 是否设有独立于生产之外的负责产品质量的管理机构,负责人名称?
1.2 是否制定并实施了各类人员之培训计划,特别是关键工艺人员之培训计划?人员考核制度如何?
1.3 质量管理人员占生产人员之比例。
1.4 产品重点工序有无生产记录,产品包装有无编号,若无,出现质量问题,如何查出有问题产品?
1.5 仓库管理、生产操作人员有无进行相关方面之检验:
1.5.1 原材料
1.5.2 生产过程
1.5.3 成品
1.6 有无质量查核,由何人负责?
1.7 是否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及时处理质量问题,搞好反馈工作。

2. 认证产品之生产线

2.1 有无认证产品之生产流程图及质量控制点图和明文规定生产制度。
2.2 生产线上之设备、仪器及量具有无维修保养制度及定期检验制度及其记录。-
2.3 有无关键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及试验设备,精度如何,提供相关清单。

3. 原材料、外购件、零部件

3.1 提供关键件、关键材料之目录。
3.2 说明如何保证原材料、外购件、零部件之质量(有无编制零部件及原材料检验规范)。有无领用与保管制度。

4. 计量

4.1 有无计量机构?
4.2 计量机构之工作范围、人员简况(有无经计量部门考核通过?)
4.3 如无计量机构,请说明是以何种单位进行计量。

5. 工厂试验机构

5.1 列出主要试验设备名称及生产厂,有无合格证及有效鉴定证书(精度、等级)可进行哪些测试。
5.2 试验环境

6. 技术文件及资料

6.1 产品图纸及产品技术条件、工艺文件。
6.2 最近半年内申请认证产品之测试报告。
6.3 最近半年内所查出之废、次品各占总产量之百分比。

7. 技术服务

7.1 情况记录和用户评价如何?

GS与CE的区别

电气产品的GS测试,对于不同产品是依照相应的安规标准进行测试,其大部分测试内容与CE/LVD相似,某些产品还要附加德国本国的安全要求进行测试,而且要求更加严格,例如:
产品的一致性要求,是否符合工业化批量生产
对安规零部件要求:关键零部件,例如:开关、灯座、温控器、电机、变压器、镇流器等,必须符合欧盟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关欧盟有效认证证书,如不能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则该零部件必须申请随机测试,随机测试通过后,该GS产品才能被允许使用此零部件。
对于带有电机或控制电路的产品,若申请GS认证,必须同时符合EMC电磁兼容的要求,并出具EMC有效证书和测试报告。

GS标志认证加入PAHs测试

德国安全技术认证中心(ZLS)经验交流办公室(Central Experience Exchange Office,ZEK)ATAV委员会2007年11月20日通过决议,要求在GS标志认证中强制加入PAHs(多环芳烃)测试,该项规定于2008年4月1日生效,届时所有GS标志认证机构将开始加测PAHs。新规定正式实施后,不能通过PAHs测试的产品将无法获得GS认证标志。

此前PAHs测试遵循自愿原则,不纳入GS认证要求,但德国曾经发生两起相关的自动召回事件:一是研磨机的电线、机壳和手柄中发现此类物质;二是锤子的防滑塑胶层中发现高浓度的PAHs化合物。此外,欧盟议会及欧盟理事会于2005年11月16日在法国斯特拉斯堡签署了多环芳烃2005/69/EC指令,该指令规定市场上销售的添加油或用于制造轮胎的添加油应符号相关限量,欧盟各成员国应于2006年12月29日之前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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