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RoHS 2.0指令2011/65/EU认证检测机构

日期:2025-04-21 点击:72

欧盟RoHS 2.0指令,即欧盟指令2011/65/EU及其修订(EU) 2015/863,可能多数人都较为关注家用电器、IT设备等电子产品的合规情况。事实上,RoHS 2.0不仅适用于家用电器和IT设备,还适用于更多类型的电子电气设备,具体包括:

大型家用电器:例如冰箱、洗衣机、烤箱等。

小型家用电器:如吸尘器、电熨斗、咖啡机等。

信息技术和通信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手机、路由器等。

消费类电子产品:如电视机、音响设备、录像机等。

照明设备:例如荧光灯、LED灯等。

电子电气工具:如电钻、电锯、电动螺丝刀等。

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例如带电玩具、电动健身器材等。

医疗设备(部分豁免):如心电图仪、超声波设备等。

监测和控制设备:如温度计、压力传感器、环境监测设备等。

自动售货机:如饮料自动售货机、食品自动售货机等。

其他电子电气设备:包括不属于上述10类的其他电子电气产品,如电子烟、智能穿戴设备等。

RoHS 2.0测试包括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以及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共10项有害化学物质。

铅(Pb):最高浓度不得超过0.1%

汞(Hg):最高浓度不得超过0.1%

镉(Cd):最高浓度不得超过0.01%

六价铬(Cr(VI)):最高浓度不得超过0.1%

多溴联苯(PBB):最高浓度不得超过0.1%

多溴二苯醚(PBDE):最高浓度不得超过0.1%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最高浓度不得超过0.1%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最高浓度不得超过0.1%

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最高浓度不得超过0.1%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最高浓度不得超过0.1%‌

出口企业应严格遵守CE-RoHS 2.0指令2011/65/EU标准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应选择符合RoHS指令要求的原材料,尤其是焊料等关键材料。同时,企业应加强对产品的检测,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此外,企业还应关注法规的更新,及时调整生产流程和产品设计,以适应新的要求。

精锐检测机构多年专业产品合规认证服务经验,以其卓越的优势和专业的技术,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合规认证服务,助力商家拓展全球市场。产品检测认证业务联络:陈经理13602386325  杨姑娘188258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