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了法规(EU) 2025/660,修订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录XVII中关于粘土靶材中多环芳烃PAHs的规定。
多环芳烃PAHs因其致癌、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BT以及非常持久性和非常生物累积性vPvB而被视为危险物质。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REACH法规附件XVII第50条限制了某些混合物和物品中的PAHs含量。PAHs也存在于粘土靶中使用的粘合剂中,如煤焦油沥青、高温石油沥青或其他类型的树脂。据估计,每年在粘土靶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会向环境中释放至少270吨PAHs,这将导致环境负荷增加,并进一步暴露人类和环境于PAHs的风险。
法规(EU) 2025/660规定,自2026年4月22日起,禁止在市场上投放或使用含有超过干质量0.005%(超过50毫克/千克)的18种PAHs总和的粘土靶。
18种PAHs清单
此前REACH法规附录XVII关于多环芳烃PAHs的管控是条目50,只管控8种PAHs,管控填充油、轮胎和轮胎零件、产品的橡胶塑料部件、合成草皮球场等。本次新增的条目50a管控了18种PAHs,新增了10项PAHs,但新增要求只是针对粘土靶材进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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