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亚马逊美国站在抽查骑行自行车的标准:产品做了CPSC的检测报告还需要提交亚马逊要求的GCC证书和 16 CFR 1512的检测报告。
为什么要办理美国GCC认证?美国GCC认证的费用, 周期多长时间?
1.谁必须提供GCC申明?
所有进口商和美国本土制造商都必须签发普通合格证书(GCC)证明其产品符合具体规定要求。进口商和本土制造商应向ISO 17025认证及CPSC认证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提交样品测试其产品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法规。第三方实验室提供测试报告,合格证书由进口商和本土制造商提供。在外贸操作过程中,买家往往把这个责任推给出口商,让他们自行找第三方实验室测试,并提供GCC符合性声明。
2.美国GCC证书提供给谁?
GCC没有要求提供给谁,但应伴随产品出货,并提供给经销商和零售商及CPSC和海关。如在亚马逊售卖需要把GCC证书和16CFR 1512测试报告上传亚马逊审核。
3.什么是美国GCC认证?
GCC是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中规定一般用途的(即非儿童用产品)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根据合理的测试,再出具书面的General Conformity Certificate,一般性符合证书申明。
4.美国GCC认证要求:
GCC证书要求包括进口商信息,生产商信息,产品的信息,测试实验室的信息,及文件保管联系人的信息。
5.GCC认证16 CFR 1512测试周期及样品数量
16 CFR 1512 测试周期:2周
样品数量:整车2台
测试费用:请与测试业务负责人联系13602386325 陈生 18825841124 杨姑娘
自行车出口美国检测标准16 CFR 1512
自行车,又称脚踏车或单车,通常是二轮的小型陆上车辆。人骑上车后,以脚踩踏板为动力,是绿色环保的交通工具。英文bicycle。其中bi意指二,而cycle意指轮,即两轮车。在中国内地、台湾、新加坡,通常称其为“自行车”或“脚踏车”;在港澳则通常称其为“单车”;而在日本称为“自転(转)车”。自行车种类很多,有单人自行车,双人自行车还有多人自行车。
系统结构
自行车的车架、轮胎、脚踏、刹车、链条等25个部件中,其基本部件缺一不可。其中,车架是自行车的骨架,它所承受的人和货物的重量最大。按照各部件的工作特点,大致可将其分为导向系统、驱动系统、制动系统:
1.导向系统:由车把、前叉、前轴、前轮等部件组成。乘骑者可以通过操纵车把来改变行驶方向并保持车身平衡。
2.驱动(传动或行走)系统:由脚蹬、中轴、牙盘、曲柄、链条、飞轮、后轴、后轮等部件组成。人的脚的蹬力是靠脚蹬通过曲柄、链轮、链条、飞轮、后轴等部件传动的,从而使自行车不断前进。
3.制动系统:它由车闸部件组成、乘骑者可以随时操纵车闸,使行驶的自行车减速、停驶,确保行车安全。
此外,为了安全和美观,以及从实用出发,还装配了车灯、支架、车铃等部件。
自行车出口美国检测认证要求, 以下特指是非电动自行车的美国法规检测要求:
针对自行车,美国法规16 CFR 1512
1512.1 Scope范围
阐述了自行车必备条件,所指自行车符合§1512.2(a)中定义的要求,而不是§1500.18(a)(12)所禁止物品:本章所指自行车亦不包括§1512.2(d)和(e)中定义的“跑道赛车”及“特制自行车”。
1512.2 Definitions定义
(a)自行车定义:
(1)仅靠人力驱使的,由后轮驱动的二轮车辆
(2)完全由脚踏控制,电机功率小于750W(1h.p.)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并且体重170磅的骑行者仅靠动力骑行速度小于20英里/小时。
(b)童车:座垫调整至最高位置时,座高并未超过635mm(25.0’’)的自行车。不包含斜躺式自行车。
(c)座椅高度:当两轮成一直线且与地面垂直,由座垫面与座垫竖杆中心相交点到至地面之距离(如无座垫竖杆,则自座垫中心点量测)。
(d)跑道赛车:此种自行车乃不装刹把或钳型闸,用于室内赛场的自行车,配有管式轮胎、且于曲柄与车轮间之传动比率固定不变亦无“飞轮”之特性(即单向传动之小链轮)。
(e)特制自行车:乃个别配合一指定消费者而订制,非由一般零件装配而成的的自行车。
(f)正常骑驶状态:指乘骑者坐于车上,双脚踩脚踏,双手扶车把握套,座垫及车手把均调整至乘骑者最舒适之位置。(如有手刹车装置,双手应保持随时可操纵刹车之姿态)。
(g)斜躺式自行车:骑行者采用躺姿坐在自行车上,脚前伸到脚踏上。
1512.3 Requirements in general一般要求
本章所述凡属向消费者出售之自行车,均应符合本章之要求;如尚未装配或半装配之自行车,于依照制造者之说明装配完成后,亦须符合本章之要求。唯公制及、英制单位因换算而不相符时,则以较严者为准。
1512.4 Mechanical requirements机械性能之要求
机械性能包含以下11个方面:
(A)装配:凡由购用者自行装配之自行车,其所需之机械性技巧,应不超过一般成年人所具有之知识与能力,
(B)尖锐边缘:乘骑者四肢可能碰触到的地方,不可存有未修整之金属毛边或尖锐部分,剪切后未经滚卷之金属边缘,均须光,以清除剪切边程中残留之薄刺、毛边等。
(C)坚固性:凡车架、转向系统、车轮、脚踏、曲柄、刹车之任何零件,经进行下列各项试验时,得有目视可之断裂现象:§1512.18(D)手刹车负载及功能试验,§1512.18(E)脚刹车施力及功能试验,§1512.18(P)路试,§1512.18(Q)童车试验。
(D)固结五金:在本章进行之各项试验中所有用以固定或连结之螺丝、螺栓或螺帽,均不应破裂或失去其固定连结之功能;其螺纹扣件须具有可予调整与修护之良好品质。本文推介螺纹采用:美国标准局发行之Handbook H 28“Screw Thread Standrds Federal Service”美国商业部建议,机械性能标准采用:lso Recommendation R 898”Mechanic-Cal Properties Of Fasteners”以及lso Recommendation 68,262及363“General Purpose Screw Thread”。
(E)突击物:(保留)
(F)护盖:(保留)
(G)禁装突出物区:在下述范围内禁止装突出物:
(1)平行车手把竖管且在其后相距89mm(3-1/2in);(2)与座垫前端相切而与座垫管交于后上叉相连之线;(3)车架上管之上端表面;(4)连接座管前端与车把竖管连接之点。(当座垫升至最高时)。在适用于女车时,“车架上管”一词乃指座垫管及车架座管或其它管件,这些管件当正常骑乘状态时,与骑驶人最为接近。操纵线之直径小于6.4mm(1/4in)者,及用薄于4.8mm(3/16in)之材料所制成固定圈,则可以装设。
(H)螺丝长度:保留。
(I)操纵线尾端:操纵线尾端均应加护盖或给予特殊处理,以防止操纵线分散,护盖应符合§1512.18(C)护盖与端塞检验,并可承受8.9N(2.0lbf)之拉力而不松脱。
(J)操纵线擦伤:操纵线不可擦碰固定之车体零件,且应沿导管之方向进出移动,以免发生擦伤。
1512.5 Requirements for braking system刹车系列之要求
(A)刹车系统(Brsking System):自行车需装置前后刹车,或后刹车。
(B)手刹车(Hand Brakis):依据载荷验,至少试验十次,施力使刹车握把与车手把接触,最大力为445N(1000bf,或45kg)再依照§1512.18(D)(2)(iii)摇滚试验规定,加68.1kg(150bgf或68kg)重量于座垫上,施国于刹车,再将车前后推动刹车各零件目视无破裂、失效或歪斜。
(C)脚刹车(Foot Brakes):脚刹车均应按§1512.18(E)(2)施力试验:施予脚踏311N(70 1b.f)力时,制动力应不小于187N(40 1b.f)。
(E)童车(Slewalk Bicycle)
(1)童车不应仅装手刹车。
(2)童车座高在560mm(22)〞以上者(座垫调整至最低位置)应装置符合§1512.5(C)要求之脚刹车,包括规定之试验在内。但传至后轮之制动力应依照§1512.18(F)童车制动力试验。
(3)童车座高在560mm(22〞)以下者(座垫调整至最低位时,且未装置刹车者不应有“飞轮”之特征。此类童车如装置之脚刹车者则应依照§1512.18(F)童车制动力试验,此类童车如未装置刹车,应有永久性之标签以资识别,且需在日间3m(10ft)之内能清晰可见。同时在宣传文件上以及包装纸箱上,必须显著的标明“No Brakes”字样。
1512.6 Requirements for steering system转向系列之要求
(a)车把手杆插入标记:
套筒式车把应含有一个永久性环或标记,来清晰地表明车把手杆插入铲叉组件的最
(b)车把手杆的强度:
依据§1512.18(g)中车把手杆的测试来检测车把手杆的强度,成人自行车应能承受2000N(450lbf)的力,童车能承受1000N(225lbf)的力。
(c)车手把:把手应给予舒适和安全地控制自行车。
(d)车把两端:两端应加盖或者用其他方式覆盖。
(e)车把和夹钳:根据车把测试(§1512.18(h))测试车把和夹钳
1512.7 Requirements for pedals踏板性能要求
(a)结构:踏板应左右对称
(b)踏脚套:预期使用带有脚套的踏板应牢固地连接到他们脚套,不需要有花纹的表面。
(c)踏板反光片:成人自行车的踏板不同于童车,需要有§1512.16(e)描述的反光片。童车踏板就不需要该装置。
1512.8 Requirements for drive chain链条性能要求
链条应在飞轮上不被夹住或绑定的运转。成人自行车链条的拉伸强度不应少于8010N(1,800lbf),童车链条的拉伸强度不应少于6230N(1,400lbf)。
1512.9 Requirements for protective guards保护装置性能要求
(a)链罩:具有单一的前链轮和单一的后链轮,自行车应具有链罩,一个链罩应覆盖链条的顶链,至少周边的90°角。
(b)变速器防护装置:变速器应加以防护,以防止驱动链条干涉或通过不正当调整或损坏停止车轮的转动。
1512.10.Requirements for tires轮胎性能要求
在轮胎的侧壁,建议制造商的充气压力应模压成小于3.2毫米(1/8英寸)的高度。
1512.11.Requirements for wheels车轮性能要求
(a)Spokes.There shall be no missing spokes.
(a)轮辐:不能缺少轮辐
(b)对齐。当轮转动到任何位置,车轮组件应对准,使得在轮胎和车叉或任何框架构件之间不存在小于1.6毫米(1/16英寸)的间隙。
(c)轮圈。按照§1512.18(j)轮缘检验,轮圈须保留该轮辐和轮胎时侧装载有2000 N(450磅)。童车不必满足这个要求。
1512.12.Requirements for wheel hubs轮毂性能要求
所有自行车(除了童车)都要满足下列要求:
(a)锁定设备:车轮应加以固定,具有正锁定装置在自行车车架。在螺纹轴上的锁定装置应拧紧到制造商的规格。
(b)快速释放装置
(c)前轮毂
1512.13.Requirements for front fork前叉性能要求
前叉强度测试结果应至少为39.5J(350in-lb)。
1512.14.Requirements for fork and frame assembly车架性能要求
车架强度测试结果应为890N(200lbf)或者至少为39.5J(350in-lb)。
1512.15 Requirements for seat座椅性能要求
(a)座椅的局限性:任何座椅、座位支架、座位配饰的一部分应在整椅的座面多于125mm(5.0in),其中座椅表面由车座柱轴线相交。
(b)座管:座椅后应该包含一个永久标记或环,它清楚地表明,最小插入深度(最大座椅高度调节)
(c)调节夹:座椅调节夹具须能确保座椅在任意位置,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它可以被调整防止在任何方向上的移动。
1512.16.Requirements for reflectors反光器材之要求
根据机动车前照灯照明,自行车应装有反光装置来允许识别和辨认。
(a)前,后,和脚蹬反射器。
(b)侧反光板
(c)正面反光板
(d)后反光板
(e)踏板反光板
(f)侧反光板
(g)反光板测试
(h)回射轮胎侧壁
1512.17. Other requirements其它要求
(a)道路测试:成人自行车(除了童车)应能被体重68.1kg的人骑到6.4km(4.0mi),能骑5次超过30.5m(100ft)
(b)童车安全测试
(c)离地间隙
(d)脚趾间隙
1512.18. Tests and test procedures检验及检验方法
各部分具有相应的检测,包括锐边检测、保护帽检测、手刹检测、脚刹车和特性测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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