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S报告(Safety Data Sheet-安全数据表)或MSDS报告(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材料安全数据表)是一份由化学品生产商或销售商按照法律要求向消费者及下游用户提供的关于化学品的安全特性的资料,包括化学品组分信息、理化参数、环境危害、泄露应急处理、运输法规要求等各方面的信息,是化学品企业向下游用户传递化学品安全使用信息的一种方式。精锐检测机构可为企业提供专业的SDS/MSDS服务,编写符合多国标准规范及多种语言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表,助力您的产品安全合规,顺利进入各个市场。
目前很多国家对SDS/MSDS的内容和格式提出了相应要求,要求企业向消费者及其他下游用户提供SDS/MSDS,如:
欧盟:REACH法规((EC))No 1907/2006)、CLP法规((EC))No 1272/2008)
美国:29 CFR 1910.1200法规
中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日本:JIS Z 7253:2019以欧盟为例,欧盟REACH法规规定,符合如下要求的物质和混合物需要制作SDS/MSDS:
根据欧盟CLP法规((EC))No 1272/2008)被分类为危险品的物质或混合物;
根据REACH 法规附录III被判定为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vPvB)
物质不属于上述两类,但是被列入REACH SVHC清单中;
未归类为危险但含有某些危险物质的混合物,如果下游用户及其他下游用户要求,则也需要提供相应的SDS/MSDS;如果有新的危险信息或需要更严格的风险管理措施,则应立即更新SDS/MSDS。SDS/MSDS报告用途
1)危险化学品安监登记;
2)危险化学品进出口报检;
3)海关报关;
4)船运公司、航空公司运输;
5)国内外下游客户需求;6)相关认证用途;
7)企业内部安全公示;
8)其他用途等。
一般需要查核SDS/MSDS的货物有电池类、化学品类等。SDS/MSDS除了可以鉴定危险品与非危险品以外,还能鉴定并确认某些特殊货物的特殊配载。SDS/MSDS报告内容
通常情况下SDS/MSDS由以下十六部分信息组成,每个部分的标题、编号和前后顺序不应随意变更。
第1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第2部分:危险性概述
第3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第4部分:急救措施第5部分:消防措施
第6部分:泄露应急处理
第7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第8部分: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第9部分:理化特性
第10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第11部分:毒理学信息
第12部分:生态学信息
第13部分:废弃处置
第14部分:运输信息
第15部分:法规信息
第16部分:其他信息SDS/MSDS不同于测试报告或认证,没有固定的有效期。只要产品成分和相关资料没有变化,SDS/MSDS按照相应的法规进行更新即可。除非客户或法规要求,或者后来发现产品有新的危险性,那么就需要及时更新SDS/MSDS。在相同法律法规没有变化的前提下,只要产品相同,出口到同一周边国家或符合SDS/MSDS法规的国家都可以使用同一份SDS/MSDS。